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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谢轻非看着丁晴紧绷的神情,继续道:“第一,丁阳是个洁癖,他使用过的任何物品都会仔细清理后再放归原位。可27号以后你接替他暂行一切时没有保留他的习惯,你对抹刀表面清理得不全面,导致上面有奶油渍的残余,被我们后期检验了出来。至于另一点——”

谢轻非看向卫骋,他无奈地笑笑。

“隔壁店铺的装修时间从早上八点开始,蛋糕房的营业时间是上午九点。但因为26号是周日,客流量大,店内食材消耗得多,丁阳习惯早点到店准备,所以正巧赶上隔壁打拱门为安装花窗做准备的时间,他和周围的街坊一样看了会儿热闹,还将这件事情记录在了记事本里。丁阳健忘的症状确实没有撒谎,但他健忘症的产生原因,只是遗忘期间是你在占据身体主权而已,如果你们没有沟通,对彼此做过的事情是完全不了解的。同样的,26号你还在‘房间’里睡觉,对丁阳的所作所为也只能从他的记事本里窥见一二。你知道装花窗这件事,对细节并不了解,也根本没放在心上。27号下午或者晚上,在与王晨辉妻女见面之后你在通话中途取代了他。30号,你的杀人计划稳步进行,但却因为消息的漏接而到出店门的时候才发现那条小路早就被安装花窗时搭建的脚手架挡住了,你只好改换路线,从隔壁店内穿过花窗暗门来到后门口。杀完王晨辉折返时,因为紧张,也或许是兴奋过度吧,你推门时不慎在玻璃表面蹭上了血迹以及——你的指纹。”

丁晴原来还算得上的存在侥幸的心理骤然崩塌,在听到指纹二字时,她脸上的血色一瞬间褪了个干净。

这时房门被敲响,程不渝亲自带着检测报告过来。谢轻非看完后目光重新落在丁晴强装镇定的脸上,似乎是在告诉她答案已经无需说明。

血迹属于王晨辉,指纹属于丁阳。

这是物证,至于人证,谢轻非确信在与李文英交谈过后就能得到。

席鸣悄悄对卫骋说:“哥,你立功了!”

卫骋:“安静。”

“很意外对吧?这枚指纹的采集确实很不容易。”谢轻非道,“你连足迹都没有刻意隐藏,是觉得警方就算采集到脚印也只会怀疑鞋子的主人,也就是李文英。只要没有监控探头明确拍到你在案发现场的身影,我们无论怎么查都会把嫌疑人锁定为女性,而丁阳并不是。可惜你留下了指纹。”

丁晴冷不丁笑了一声,她抬眸欣赏地看着谢轻非,道:“警官,你的推理确实无懈可击,可惜有一点你从一开始就猜错了。”

谢轻非挑眉:“哦?”

丁晴歪了歪头,说:“从始至终,我都没有想过要杀了王晨辉。”

谢轻非好整以暇地看着她:“说说看。”

见她一点也不意外,丁晴收敛起散漫的神情。

她被谢轻非平静的眼神看得心神不宁,原本想好要说的话术也被冲散了。

片刻她将早就被捏得皱巴巴的纸杯子往谢轻非面前送了送,道:“我有点累,能喝口水休息一会儿吗?”

接受审讯的嫌疑人中途提出这种要求,一般是不会被允许的。他们心理防线将要被攻破,神经高度紧绷,离开口陈述真相只差临门一脚。而在这紧要关头一旦给他们喘息的时间,想要再续上方才的话题往往会出现差错,他们又会找新的理由狡辩拖延。

但丁晴情况特殊,不管在病理角度她和丁阳怎么怎么各自独立,行为主体都是丁阳这个人,人证物证确凿的情况下听她讲述犯罪心理也只是走个程序。

谢轻非没拒绝她的要求,留下席鸣看着人,自己和卫骋出了审讯室。

监控画面里的两个人面面相觑,席鸣躲避着投在他身上嫌恶又探究的眼神,忍无可忍地说:“我是好男人,公大优秀毕业生,社区优秀青年党员,家里奖状摞起来能当扑克牌打!”

丁晴不屑地瞥了他一眼,抬手拨弄耳侧的碎发。

席鸣见状,还是不由自主地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毕竟在他眼里眼前的人是以男性的躯壳做出与身体原主人完全相悖的行为,怎么看怎么别扭。

谢轻非又忽然折返,拿着个文件夹连同笔递到丁晴面前,“在这里签个字。”

丁晴没动,谢轻非也不急,将斟满水的新纸杯放到她手边:“只是确认一下笔录内容。你不签,待会儿就让丁阳出来签。不过他应该还不知道发生的这一切吧,啧,多可怜。”

丁晴瞪着她,还是不情愿地在纸上签了自己的名字。

左手果然是她的惯用手,中指侧面的茧子被笔杆压进去一块,因用力肤色发白。她一笔一划写完自己的名字,把东西丢还给谢轻非。

谢轻非垂眸看了眼她的签名,“谢谢配合。”

卫骋靠在审讯室门外的墙上,待谢轻非出来才问出了自己的疑惑:“你就不好奇她说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谢轻非道:“哪句?她没有杀王晨辉的意图那句?这不重要,我早就知道了。”

卫骋意外道:“你知道?”

谢轻非被他这个反应取悦到,笑得满面春风:“看样子你很想知道原因,要我告诉你吗?你说两句好听的我就告诉你。”

卫骋愣了两秒,气笑了:“真够得意啊,谢警官。”

谢轻非谦虚道:“都是向卫医生你学习的。”

“行,那我们明察秋毫断案如神的谢警官,能不能告诉无知的我,你是怎么知道丁晴没有杀人意图的?”

谢轻非将文件夹翻开到第二页给他看,“这是丁阳被带回来时签的字。”又翻回到前面,“这是刚才丁晴的笔迹。”

卫骋道:“字迹不同,但也正常。所以呢?”

“这两者字迹不同确实正常,”谢轻非摁下圆珠笔,把那个“阳”字圈了出来,“姓名是一个人的专属符号,如果不是从事文字行业的普通人,姓名不出意外会是他们这辈子手写次数最多的字,所以会更具特殊性。我们早上在丁阳的店里看过他的记事本,上面有个地点是国阳购物中心,当时我就在想这人字写得真漂亮,有颜体的味道。可你再看签名里的‘阳’字,耳朵旁写成了印耳旁,既不讲究美感也不讲究书写规范,显然和记事本的记录者不是同一个人。再加上记事本上的内容看似是第一视角的个人记录,但其实是以告知的方式写给另一个人看的,所以才会连珍爱的宠物狗的名字和健康状况都要额外标注。那谁是这个记录者为维持个体完整性而不得不共享记忆的对象呢——”

“这就说明除了丁阳和丁晴,还有第三个人格存在,而这个人格很可能才是主人格,或者说——犯罪人格。”卫骋接道。

“聪明。”谢轻非道。

“哪里哪里,要不是谢警官提点,我想破脑袋也想不到这层啊。”卫骋客气道。

谢轻非略一思索,认同道:“那确实。”

卫骋:“……”

谢轻非无视他的反应,继续道:“今天之前,我们谁都没有和丁阳有过接触,对他这个人的了解只存在于电子档案和别人的叙述中。丁晴是个意外存在,可平时的丁阳,就确定真是‘丁阳’吗?”

卫骋明白她的意思。他掏出手机在一旁的自动贩卖机内扫了两听可乐,递了一听给谢轻非,“难怪你会叫我过来。”

谢轻非单手挑了拉环后还给他,在他愣怔的瞬间自己拿过他手上的另一听,开过来喝了几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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