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
当时的陈粥并不理解这话的意思。
但沈方易带给她的感觉,是新鲜和热烈的,她从来没有感觉到自己如此旺盛的充满着生命力, 就像一片开在温暖土壤里的向日葵一样, 她不带任何一刻的犹豫的,朝向太阳。
如果那天,沈方易像先前一样, 再对她做那种事,再在旖旎的夜色里压制不住那闷哼,她一定拒绝不了。
但那天晚上, 他只是在宵禁之前送她回了学校。
陈粥一路上跟他说着他不在的这些日子身边发生的鸡零狗碎的事情, 沈方易微微偏着头, 目视前方, 笑着听她喋喋不休。她在她那点跟他的生活毫不相关的琐碎中, 发现沈方易是一个很有教养的人。他永远都在聆听她, 都站在她的立场,去感同身受她经历的那些无聊又好笑的事。
她也发现沈方易开车很稳当,甚至比他那个司机还要稳当, 她喜欢他开车, 跟他时常开她玩笑有点轻浮的样子不一样,让人很有安全感。
“你应该少喝点酒。”陈粥侧身坐在副驾驶上,转头对沈方易说, “沈方易,清醒的你看上去, 更老实点。”
他用了老实这个词, 从没有人用过这词形容过他, 这不由的让他嘴角上扬。
他在霓虹夜色随之褪去的城市光带车流中宠溺地笑, “我什么时候不清醒了?”
“大多数时候,烟酒不忌的时候,你跟只伥鬼一样,晃的就出来了,晃的又消失了。”
“我搁您这这演聊斋呢。”沈方易分给她一眼,笑着摇头,“还晃的一下。”
他搭在方向盘上的修长手指微微一带,车子很轻巧的,转了个弯就拐进了北高教园区的那条道。
“送到宿舍楼下吧。”沈方易问到。
陈粥摇摇头,“就这儿吧,我走一段。”
她下车,打开门的时候,听到沈方易开了口。
“怎么着?怕男朋友见到了尴尬?”他在驾驶室打趣她。
陈粥粥皱皱眉头,顺着他的话气他,“是的哦,我男朋友小气,我怕他误会。”
她下车,关门,心里带着点小脾气,径直地往前走。
沈方易随之下来,快步走上前去,从她身后伸出手,一用力。
前面的人伸出去的脚尖像是在地板上随着舞曲轻巧地转了个圈,而后又被他拽回怀里。
五指缠绕间,他的鼻头轻巧地点着她的鼻子,在月色下柔声说到,“误会就误会呗。”
“他最好是现在就过来。”
说完,他就吻下来。
在人潮涌动的世界里,像电影里那些个无数传达浪漫的片段一样,周围的人缓慢且模糊,拥堵的世界里,唯独剩下他们两个在街头拥吻,热烈的像是一场盛大的烟花,。
那天之后,沈方易要在昌京待上好长一段时间,陈粥为此很是高兴。
在沈方易忙自己的事情的时候,陈粥就去阿商那儿。
她新创作了几首歌。
阿商是一个很有才华的歌手,大多时候,她都会唱那些在都市人晚间夜里出现最多的那几首歌,因为广泛的受众能引得一阵不小的叫好和人气,但有些时候,她会在一段时间消失不见后兴奋的跟陈粥说,她新做了几首歌。
她会在客人少的时候,尝试唱那几首新歌。
她的编曲里,有长调,有呼麦,有马头琴呜呜的哭泣声,草原原生态和重金属的交缠,谱写出小众又惊奇的音乐,阿商用了蒙古语,编成了一种极为新潮的音乐。
因为新潮,所以能接受的人少。
陈粥觉得她唱那些,比她唱那都市的流行音乐更好听,她唱华语流行的时候,几乎能复刻几个原唱的完美表现,但她唱自己编曲的名族语时,陈粥却觉得她更为自由。
今夜不是她的主场,她热了个场,就下来了。
阿商看到陈粥,耸耸肩。
“去吹风吗?”她招呼着陈粥。
陈粥望了望窗外夜色凛冽的天,点了点头。
小电驴开的很慢很慢,在冬夜里掉光叶子的树杈中穿行。
在夜里行走的所有人都往纸醉金迷的名利场这块来,就陈粥坐着阿商的电驴朝着反方向走。
她喜欢坐阿商的小电驴,阿商为了小泽的病当初借高利贷的时候,催债的人抢了她的小电驴说要抵债的时候,陈粥甚至还为了它拿起过桌子脚要跟人火拼,以至于现在它的尾巴还有半块掉漆呢,像是一只黑白相间的燕子被剪掉了尾巴,陈粥建议要拿去修一修,阿商却说不打紧的。
阿商向来都抠门,车破了不舍得修,酒场演出结束后的夜宵活动她从来都不去,为了节省开支,住在城郊市场鱼龙混杂的公共宿舍里,梅雨季节要顶着脸盆节水的那种……不过她对陈粥是很大方的。
陈粥大一下学期手机被偷的那天,是阿商二话不说用自己的积蓄给她买了个新手机,还去找旧街里的小混混,拜托他们找到那偷手机的人,只因为陈粥跟她说过,她唯一有的一张她妈妈的照片,就在那个手机里。
他们从来没有做到过无话不谈,一个还在学校里的毛头小丫头和一个靠自己一把吉他一副嗓子在社会上打拼的早熟少女之间,缺少了许多许多的共同话题。
但他们却诡异地生出点彼此珍惜的友谊来。
“你真喜欢他?”阿商先开口,在前面问到。
身后的人没有响动,阿商皱了皱眉头,试图从后视镜看到身后的人的时候,才感觉到靠在她背后的人点了点头。
“嗯。”陈粥含糊不清的说到,“真喜欢。”
陈粥回来之后,把那天她跟踪白笙蔓的事情跟阿商说了,阿商跟她说了抱歉,或许,是他们之前,对这个事情,有误会,但是她依旧是不支持陈粥和沈方易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