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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节

 

陆希愣了一下就明白了他的意思。冯特伯爵一死,长云领失去一位顶尖大骑士,只剩下两个中级骑士撑场面,不低调也要低调了。结盟这种事,如果能拉到可靠的盟友当然是好,可是白浪湾是海风郡的眼中钉,结盟只会引起王都的注意甚至是反感,实在得不偿失。

“那您就好好活着。”陆希脱口而出。约翰是稳重,丹尼尔也有锐气,可是俩中级骑士,按骑士等级分——实在是让人心里不踏实啊。她是想在长云领安安稳稳住下来,积攒她的十万信仰值,而不是才当上什么伯爵小姐就朝不保夕啊。

而且,一旦她继承了爵位,跟海因里希签的契约就彻底完成,再也没有抢救的机会了啊!

虽然按光球的说法,如果能拿到十万信仰值,她也许就能摆脱这个契约,但——就看这人设吧,她实不敢把希望全寄托在光球的话上,当然还是自己掌握主动最好了。

说到这个问题,那青霉素真的要赶紧搞一下了,就算她的分析没错,那东西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弄出来的呢。

陆希冲口而出的“活着”让伯顿管家和毕维斯都有些变了脸色,倒是冯特伯爵不知想到了什么,反而是意味不明地笑了一声,没接这个话题,只对毕维斯说:“继续。”

结盟也好,伯爵大人的身体也好,都不是一个商人该过问的,所以毕维斯立刻就忽略了前头的对话,继续汇报自己此行的成绩。

盐和粮食之外,采购的大笔开销就是比较奢侈的东西了。比如说王都新出的布料和饰品,比如说只供给城堡主人的一些食品,像什么深海鱼子酱啦,南边宝石湖里的天鹅肝酱啦,青木森林里的蜂蜜奶酪啦,东边岛上产的香料和提神爽口的香丸啦……

反正冬天长云领冷,这些东西就都好保存了,即使没有保鲜的神术也没问题。

“布料和饰品——”冯特伯爵略一思索就做了决定,“伯顿,一会儿让露西先挑,挑够了再送去那边。”

那边,就是伯爵夫人那里。陆希稍微有点受宠若惊:“其实我有几样就可以了……”

“您明年要参加社交季呢。”伯顿管家不容置疑地说,“商队这次带回来的东西,大约到了明年还能用一用。这也是长云领的脸面。”之前伯爵夫人准备的那些,大概明年早就过了时了。

说到脸面,陆希就不吭声了。也能理解,假如她穿着一身过时的衣饰出现在宴饮上,看见的人要么质疑她的身份,要么质疑长云领的家底,所以有的时候,这脸哪怕打肿了,也还得充个胖子。

毕维斯于是继续报告,花钱的已经报告完毕,剩下就是挣钱的了。做惯的皮毛和魔晶没什么大变化,倒是雪雀尾羽这一项订单大大缩水了。

现在王都里,流行起了红色。

红色原本是男士的服色,因为是代表着鲜血的武勇。但是自打新王的那位情人开始,女士的衣饰也开始红色渐多,到了今年,传统的蓝色已经被红色压了过去,无论是衣服还是宝石或是别的饰物,都开始流行红色了。

所以银灰色的雪雀尾羽市场自然缩小了。

“我看了一下,火狐毛皮应该会有好价钱。”旧订单缩水,毕维斯自然要开发新市场,“如果用来镶衣领衣袖或者帽沿,也不必整块的。”

火狐不是陆希印象里赤狐的别称,这是黑云山的火系异兽,个头不大,颜色通红,只有一个白尾巴尖儿,看着确实好看,就是很难捕捉。而且一不小心,它吐出的火会连自己的皮毛都燎焦,到时候一张好好的狐皮这里黑一块那里秃一块的,就不值钱了。

以前这皮张都要求尽可能完整,这样才好做衣服,但今年王都又流行起在衣服边上镶皮毛,这样零碎小块的皮毛也有了市场,只要颜色好,大小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这个说起来还要托福于教会,因为圣城出了新的布料,镶上皮毛边儿特别好看,所以带动起了一个市场。虽然不知道这市场能维持多久,但既然有得挣,那自然要赶紧跟上。

“我——先跟王都的制衣坊签了一笔契约……”这有点冒险,因为火狐数量不多,如果今年魔兽潮不大,出现的火狐不够,那就要深入黑云山,既麻烦又危险。

但如果不立刻做决定,等到明年带着成品再去王都,说不定这生意就轮不到长云领了。

生活不易(二)、生活不易,猫猫叹气

生活不易啊……陆希很想来个猫猫叹气。

换了别家的贵族, 大概根本不会听这套生意经,只管从封地里收税供自己享乐就是了。至于说封地没什么好出产,又或者缺粮缺盐?那关他们什么事, 没有钱, 再多收点税不就行了?至于百姓,谁管他们有没有盐吃!

所以, 冯特伯爵已经是个很好的选择了, 那些只顾享乐的贵族都能长命百岁呢,凭什么他不行呢?

陆希正在心里筹划,冯特伯爵已经点了点头:“应该签。今年冬天让丹尼尔他们多抓几只火狐就是了。”

毕维斯虽然知道自己做的是对的,但听见冯特伯爵的肯定,心里也松了口气,把目光投向陆希:“还有一件事……”

“跟我有关?”陆希有点诧异。她才来长云领呢, 什么事能跟她有关?

“就是伯爵大人为小姐找的那位礼仪教师菲丽夫人——”毕维斯面有难色, “她, 她病了。”

冯特伯爵眼皮一抬,目光顿时锐利起来:“病了?还是她后悔了?”说好新年之前过来, 现在只差两个月, 忽然病了, 有这么巧吗?

毕维斯微微低了低头:“她的脸色看起来确实有点苍白……”但要说病到无法在新年之前来长云领,那就有点……

“不过她推荐了一个人。”毕维斯悄悄看了一眼冯特伯爵的脸色,还是说了下去, “是一位金妮小姐,从前在阿德让公爵家里, 给公爵小姐们做过‘伙伴’。”

伙伴, 指的是跟小姐们年龄差不多的女孩子, 照陆希的理解比较像种花家古代的“陪读”。如果是公爵小姐的“伙伴”, 那大概就会跟公爵小姐接受相同的礼仪或知识的教导。这种伙伴,一般是贵族家的什么旁系或者远亲家的女孩,当然也不排除领地里某些身份较低的人家,因为与领主攀上关系,所以能把女儿送来做伙伴。

比如说毕维斯吧,如果陆希从小在青石城长大,那么他的女儿大概就有机会来做她的伙伴了。

菲丽夫人推荐这位金妮小姐,显然是因为她曾经跟公爵小姐们学过同样的礼仪,所以如果她学得很好,来做个暂时的礼仪教师是足够的,因为这也是大部分“伙伴”的出路——依靠着自己学过的东西,来做家庭教师。

只是,这种伙伴一般也就是在小贵族或者富商那里应聘,以冯特伯爵和长云领的身份,一位伙伴可不够资格来教导陆希。嗯,虽然在礼仪方面来说,她其实应该是足够用了。

毕维斯眼看冯特伯爵的脸色沉了下来,声音也不自觉地低了:“菲丽夫人的意思是,金妮小姐虽然不能陪小姐出外交际,但她可以暂时陪小姐熟悉一下礼仪,这样我们只要在明年社交季之前找到一位夫人……”两个未婚少女还是不能随便出门,因此仍旧需要一位已婚人士陪同,但礼仪可以先学起来。

“我,我跟金妮小姐谈过……”毕维斯也不是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他跟这位推荐的伙伴做过一番谈话,凭他到处经商所接触过贵族的经验来看,这位金妮小姐的礼仪确实没得说,举手投足之间都能看出曾经受过严格的教育,相比之下……

毕维斯偷眼看看坐在那儿的陆希,不得不说自己家这位伯爵小姐完全不合格,如果仅仅从这方面来看,金妮小姐能教的太多了。

而且,如果不选择金妮小姐,短期之内并不能保证找到合适的人,那明年的社交季,难道就让伯爵小姐这样出去交际吗?

“那就先选这位吧。”陆希想了想,“伯爵大人是担心,她来长云领别有用心吗?”

“不能不防。”伯顿管家先作了回答。菲丽夫人已经是他仔细挑出来的人选,现在突然改变——谁知道这位金妮小姐究竟是不是阿德让公爵家出来的伙伴。再说了,阿德让公爵的家族出过好几位王后,跟王室的关系向来不错,谁知道是不是为王室插进来一个眼线?

“只是教导礼仪的话,应该问题不大吧?”陆希沉吟,“她就在城堡里,一举一动逃不过我们的眼睛。而且如果没有神恩,也无法瞒过我们向外传递什么消息。至于明年的社交季,也不一定非要带她去。”

冯特伯爵看了她一会儿,微微叹了口气:“那就这样吧。”主要是陆希这位新任伯爵小姐,实在太需要教导了,至少总得教会她穿胸衣啊。

在众人于书房里谈话的时候,商队还卸车,粮食和盐虽然有一部分要发给领民们,但现在都得先进仓库。

人来人往忙成一团,一个跟着商队,从最后一辆马车里下来的女子就只能站在车厢边上,免得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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